求助 机动车与电动车事故,无现场,事后报案,怎样走司法程序

  2014年腊月,父亲下班骑电动车沿马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行驶至一丁字路口时,被一由南向北行驶向西左转的机动车撞到,父亲昏迷二十分钟左右,当时感觉身体无不适,对方报交通警后,取消报警,随后对方给400元,给了他的手机号码,让有事再联系他,机动车保险方在现场:回家后,家人发现父亲胸部锁骨处有凸起,拍片检查为锁骨错位,第二天,我们又去交警队立案,交警方面提取了电动车受损照片,机动车车主到交警队没有开车,没有录入车辆信息和保险信息,只是让我们先给家人治疗伤情,出院后,让我们起诉机动车方和保险公司,父亲住院做手术复位锁骨,锁骨处有钢针,共住院13天,2015年5月还要回医院取钢针,费用全是我们自己垫付,交警队方面机动车方一直没去录入机动车信息,责任认定书到现在也没有下来。(2015年1月30号立案)

  我想问的是,无现场,私了,事后报案,怎样走司法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样向交通队催要?是否可以联系交警队上级部门督促尽快处理(2015年1月30号自己立案,机动车方一直没提供机动车方面信息)

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投稿号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

(0)
上一篇 2023年1月24日 21:04
下一篇 2023年1月24日 23:00

热点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