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同意,我就告诉你老公!”。四川南充,男子陈某发现空调外机不工作,于是从窗户翻出去查看,没想到有意外收获。
原来在查看的过程中,他无意间发现女邻居康某正在出轨。于是他用手机录下整个过程,并萌生威胁康某的想法。
事后,陈某找了一个机会趁康某一人在家的时候,让康某看了视频,并威胁她说,你每周陪我两次,否则就将视频发给你老公。康某被逼无奈,于是答应了陈某。康某就这样每周在陈某的胁迫下准时赴约,但是陈某得寸进尺,要求康某每周陪自己五次。康某无法接受,于是向老公李某坦白。而且表示可以设计一个局,让陈某赔钱。李某表示同意。按照计划,康某让陈某来自己家赴约,而丈夫李某则躲在暗处录下视频。
事后,李某以录像要挟陈某赔偿10万,否则就以其强奸报警。陈某只好拿出自己家中的全部存款交给李某,可此事并没有瞒过多久,便被陈某的妻子所发现。陈某妻子得知真相后,果断报警!不久后,陈某、康某、李某都被警察抓捕归案。此案中,案发的原因就在于多人对婚姻的不忠诚。那么法律对这件事情应该怎样评价呢?(一)康某、陈某对婚姻不忠诚,婚内出轨,按照法律规定属于重大过错,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民法典》规定,婚内出轨属于重大过错,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无论康某还是陈某,如果其另一半要求离婚,对方不仅可以得到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能按要求多分财产,作为损害赔偿。(二)陈某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愿,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本案中陈某以视频相威胁,强行与康某发生性关系,肯定构成强奸罪。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李某与康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康某和李某以报警相威胁,敲诈勒索陈某,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两人敲诈勒索的金额达到10万元,按照《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敲诈勒索罪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无论康某、李某还是陈某,三人都必须为自己所做作为,付出应有的代价!纵观此案,如果没有康某的出轨,可能也就没有后面的犯罪。而康某也由最初的受害者,成为最终的施害者,而且还搭上了自己的丈夫,真是令人唏嘘!大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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