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多名保安持械与民工发生冲突

近日,网传山西临汾市古县某工地上多名保安持械与民工发生械斗,致8名民工受伤。

山西:多名保安持械与民工发生冲突

来自贵州毕节市的夏某和其工友,在山西临汾市古县岳阳镇下冶村一个焦化厂厂房建设项目工地上班已近半年。

夏某称事情起因是,12月14日几位女工友到工地给大家送饭,保安不让女工友把饭送进工地里面,双方发生了口角,警察还来现场调解了。 

山西:多名保安持械与民工发生冲突

12月15日,夏某和工友正常去工地上班,准备进入工地大门时,被工地三十名保安拿着钢管殴打,导致6人轻伤,2人重伤,事后伤者送往当地医院治疗观察,医药费是公司垫付。

工地负责人表示:当天是因为工人没录入车辆、人员信息要强制进入工地,是工人先拿石头把人砸伤了才发生了冲突。

山西:多名保安持械与民工发生冲突

目前,当地派出所已按照治安案件立案,因涉事人员比较多,具体案情还在调查中。

【虾姑君说社会】

本案双方说法不一样,但是不管哪一方的错误,动手打人就是违法行为,如果事先报警处理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那双方行为属于普通治安事件还是刑事案件呢?

目前调查结果还没出来,如果只是给对方造成了轻微伤的,那么一般情况属于普通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属于民事纠纷。

如果涉及到故意伤害或是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时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就要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措施,根据具体的伤害情况(轻伤、重伤、致人死亡)进行量刑处罚,这时属于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本案因民事纠纷导致多人发生冲突,工地负责人不但承担医药费和民事赔偿,达成双方和解的话,可能这次事件应该属于治安拘留和罚款。

最后,不管什么原因,也不能发生冲突,如果发生命案,就后悔莫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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