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南晓轩 记者 李多闻)近日,南京江北新区发生一起男子谎报火警事件,最终该男子因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7天的处罚。
11月20日凌晨,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江北新区江山路附近一家KTV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泰山专职队前往现场处理。南京市高新区泰山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郑前途告诉记者,他们出动了2辆消防车和14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因为KTV人员密集,情况比较紧急。然而,当消防车到达现场时,他们没有看到明火或浓烟,也没有找到起火点。
郑前途随后联系了报警人刘某(化姓),刘某当时和朋友在一起,满身酒气。刘某明确表示没有明火,只是KTV的防火门没关紧,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处理。由于没有发现火灾,加上公安民警也在现场,消防队员将案件移交给民警进一步处理。
南京市公安局江北新区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民警陈轶伟告诉记者,他们接到警情后也很紧张,但赶到现场后并未发现火情,随后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据刘某交代,当天他和朋友去KTV消费时,因费用问题与KTV发生争执。双方协商未果后,刘某拨打119谎称KTV起火,以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陈轶伟表示,他们调取了报警录音记录,证实刘某确实存在报假警的违法行为。
报警录音显示,刘某最初称“消防不过关”,但当接警员表示119是专门用于处理火警的报警电话,并建议他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时,刘某改口称“现在有火情,很大,马上就要发生了,我打火机一点,它就发生了……”当接警员提醒,报假警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刘某称自己知道,还表示要“实名报警”。
最终,刘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没有发生火警的情况下恶意拨打119报警电话,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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