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江平逝世,一生追求以法律治天下

在中国法学界,江平是一位卓有影响力的法学泰斗。江平是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先锋人物

文|《财经》记者王丽娜

编辑|鲁伟

12月19日12时28分,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和原校长江平,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江平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

江平1930年12月生于大连,祖籍浙江宁波,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至1956年入莫斯科大学攻读法律系。回国后,江平进入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民法教研室,承担民商法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工作。1979年,北京政法学院复办,江平回到了阔别多年的讲台,率先开设罗马法和西方民商法课程。

1983年至1990年,江平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等职务。此外,江平还曾担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2001年10月12日,江平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

在中国法学界,江平是一位卓有影响力的法学泰斗。江平是中国民商法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也是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主要起草制定人。在中国法治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起草具有开创性意义,起到了统领民法的作用。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施行,被国外誉为“中国民事权利宣言”。这部法律奠定了民商法立法的基础,确立的“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至今依然是规范民商活动的统领性的要求。

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江平持续不断贡献其力。江平除了奠定了中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他还作为负责人牵头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起草工作;作为主要专家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诸多重要法律的立法工作。

在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江平作为法学家,从2002年以来,一直和主张市场经济改革的经济学家和政策研究者有持续深入交流,他们共同倡导的“好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的市场经济”理念,逐渐获得广泛共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也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理论和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2022年3月,江平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法治与市场经济必须联系在一起。”

江平不仅是他所执教的中国政法大学的杰出奠基人之一,还是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中国当代法学教育的先锋人物,培养了一大批民商法学科的带头人,为中国法学教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江平一生追求在中国以法律治天下,他题写的“法治天下”四个大字,至今矗立于中国政法大学校园内。江平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搞法学的人,唯一的理想就是能够法治天下,天下真能够按照法治的理念去构建。”

退休之后,江平依然保持对法学和公共事务的热情,在多个公开场合建言建策,谈及法治的重要性。江平有诸多名言警句流传,比如:只向真理低头、我现在的社会使命是呐喊、法治天下等,这些名言警句深入不少法律人的心中。

2019年12月28日,江平在其90岁华诞庆祝活动上还曾表示,回顾90年的人生,有三个领悟,其中两个是“只向真理低头”和不懈地追求“法治天下”。江平表示,希望中国知识分子不说违心话,不做违心事,不随波逐流,不歌功颂德,“只向真理低头”。江平还表示,改革开放是前进的方向,是潮流所趋,是他政治生命的给予者,是他现今荣誉的赐予者,也是他这40年来不断努力奋斗的目标!只要继续改革开放,他对法治天下的前途是乐观的。

“谁主沉浮与枯荣?欲平心中愤,唯唱大江东。”这句诗词来自江平自己的诗词集《临江仙·悲歌》,是江平自称最喜爱的一首诗词。如今,这位94岁的法学家,去了。

责编 | 要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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