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执行新政12月15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北京出台房地产新政之后,北京住房公积金已开始执行新政。政策调整后,首付款比例不再区分普通住房及非普通住房。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房屋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且为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房屋位于城六区以外且为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新政: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
12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本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5环内住房成交价格在8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5-6环住房成交价格在6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6环外住房成交价格在45000元/平方米(含)以下。
同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通知》称,将加大购房信贷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以下规定:降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所购住房位于城六区以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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