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11月28日开庭二审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同时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上诉一案。
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其间共拐卖儿童11名。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总台记者 史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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