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某龙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吴某光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法院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和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和彭某某损失42万元。这一判决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孙卓的父亲孙海洋和符建涛的母亲彭冬英的代理律师均表示将提起抗诉申请。
据了解,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将孙卓和符建涛拐骗至山东聊城,并通过非法途径将两人送至河南兰考县的亲戚家中。随后,孙卓和符建涛被迫与父母分别14年和18年之久。在此期间,两人经历了多次转手和被收养,最终在警方的努力下找到了亲生父母。
然而,对于吴某龙的判决结果,不少网友表示量刑过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3人以上、拐卖次数3次以上、非法获利30万元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判处五年以上至无期徒刑。而吴某龙拐骗儿童两名、非法获利数额不明,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引发了社会对于“拐骗”与“拐卖”不同罪行量刑的质疑。
孙海洋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将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申请。他们认为吴某龙的行为既构成了拐骗儿童罪也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应该数罪并罚。同时,律师还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被拐儿童和家庭所遭受的伤害和痛苦,加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
彭冬英也公开表示,她将同样提起抗诉申请。她表示,虽然吴某龙没有将孙卓和符建涛卖给其他人,但是其行为同样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她认为应该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提高犯罪成本,以遏制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社交媒体上还有不少网友呼吁“拐骗”与“拐卖”应该同罪同刑。他们认为,无论是拐骗还是拐卖儿童,都是对儿童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威胁。应该加大对这两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对于网友和社会各界的质疑和呼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表示,该案的审理是根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作出的判决。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被拐儿童及其家庭的权益和安全,共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
据了解,警方在本案侦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局通过高科技手段锁定了吴某龙和吴某光,并成功将两人抓获。在被抓获后,两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警方还积极协助孙卓和符建涛找到了亲生父母。
在此案宣判后,深圳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关注该案进展情况,并全力支持代理律师的抗诉申请。他们认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对于本案的宣判结果,也有专家表示需要理性看待。他们认为量刑应该是根据犯罪行为和社会危害程度来确定的。虽然吴某龙的判决结果相对较轻,但是本案属于单一犯罪行为而非多次犯罪行为,因此在量刑上有所差异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此外,还有专家呼吁应该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他们认为应该加强儿童保护教育,提高社会对于儿童保护的重视程度。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防拐工作机制和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拐卖儿童犯罪问题。
总之,“孙卓、符建涛被拐案”一审宣判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无论是被拐儿童及其家庭还是社会各界都应该关注和支持被拐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为被拐儿童和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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