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调控政策,9月4日,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执行之日前,已完成商铺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按原规定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认房不认贷”指的是什么?
业内人士表示,“认房”是指银行在发放房贷时,参考购房家庭在本市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来确定贷款比例。
“认房又认贷”,可以理解为家庭名下第一套住房房贷已还清,但因有贷款记录,再置换仍被认定为购买的是二套房,从而执行更高比例的首付及房贷利率。“认房不认贷”,则是家庭名下本市无房的前提下,不再关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贷款记录,均可算为首套购房,享受首套利率及首付比例。换言之,居民本有一套房,需要做改善性换房的时候,把第一套房卖掉后,再购买新的住房,仍可认为购买的是首套房。
新政落地后将利好哪些人群?
韶关市房地产协会会长周统齐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对于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购房者来说,给予的优惠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针对首套房的购房均有优惠政策,不仅首付比例更少,贷款利率也更低。
以韶关为例,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是20%,目前,以贷款30年为例,首套贷款利率是3.6%,二套房利率是4.8%,以100万元的房贷来说,利率少了1.2%,利息可以节省20万元左右。
“认房不认贷”影响如何?
“当前,受家庭结构变化、育儿、入学等因素影响,大量改善型群体在较为严格的信贷政策压制下,难以通过置换方式满足自身的住房需求。”业内人士分析,从更好满足居民正常刚性及改善型购房需求的角度来说,对首套认定标准进行调优正当其时。
对于有刚性购房需求的市民陈先生来说,新政促进了他买房的速度。“原来贷款利率高,资金有点够不着,一直在观望中。”陈先生坦言,“新政落地,总价82万元的房子首付为19万元左右(含住房维修基金1.3万元),组合贷之下,每月房贷2900元,降低了还款压力。”
“首付两成的话,商贷利率3.6%,总价80多万元的房子,首付不到20万元,不用降低心理预期,首付也刚好在能力范围之内。”近日,成功购得改善型住房的市民李小姐告诉记者。
周统齐表示,“认房不认贷”政策可以认为是国家对楼市限购政策的松绑,鼓励改善性购房者买房换房,对提振房地产市场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文 |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泽宇 通讯员 邹方筱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嘉乐
校对 | 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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