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称,8月3日20时许,张某驾驶机动车行至南郑汉山街道幸福路中段时,撞倒了4名行人,其中1人现场死亡。警方赶到后,立即将另外3人送医。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名伤者正在就医,目前无生命危险。
上述通报披露,张某在现场被民警控制后,经抽血鉴定为醉酒状态,未检测出毒品成份。
案发后,汉中市公安局提级侦办、异地用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张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办理中。
此外,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提级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张某为南郑区正科级工作人员,案发当晚下班后,受多年前同在乡镇工作的旧友相邀聚会饮酒,人均消费74元(含酒水),系自费付费。
通报显示,经研究,纪检监察部门对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目前,南郑区委、区政府组织力量做好善后工作,协调对受害人及家属的赔偿等事宜。
通报中提到,当地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发现任何违纪违规行为都将严惩严办,并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
来源:南郑发布微信、澎湃新闻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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