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文安县政府发布了一份通报,一名刘姓年轻人于2023年3月应征入伍后,多次以胸痛为借口逃避训练。
经过部队医院的检查,他的身体各项指标都正常,但他又以心理抑郁和自杀念头为由请求退兵。
今年4月,他被服役部队除名。由于他的行为性质严重且影响恶劣,他被取消了个人和家庭的优待,并被处以经济处罚62550元。此外,他还被禁止成为国家公务员,并在两年内不能办理入学、升学、复学和参加成人考试。他的户籍系统中的“兵役状况”栏目将永久标注为“拒服兵役”。
小编想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当兵不是开玩笑,服兵役更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这下好了,不光自己抑郁,全家都抑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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