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盐城有网友爆料称,在民政局一男子疯狂的殴打妻子,而后工作人员前去劝阻,但是男子始终根本不听劝,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只能选择报警,警方达到之后,监督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两人离开了。
在如此青天白日、大庭广众之下,男子竟然能如此猖狂的殴打自己的妻子,那么谁又敢想象在私底下妻子又是被如何对待呢,夫妻之间如果发生争吵或者拌嘴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动手打人是万万不应该的,在遇到问题之后,不想着如何化解矛盾,而是殴打他人,不仅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而且故意伤害他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伤害罪是指以非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为目的,对他人的身体造成轻伤或者重伤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轻伤的刑事责任可以处以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重伤的刑事责任可以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能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在发生争吵后,应该试着让双方冷静下来后,再面对面商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如果两人仍旧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寻求父母或者朋友的帮助,让他们帮忙想想看有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而不是一出现问题就动手打人,最终只会让事情朝着更加恶劣的方向发展!
如果争吵也无法解决问题,两个人最终无法走下去,那么也应该好聚好散,给双方留下一个体面的回忆。与其争得你死我活,不如退一步海阔天空。而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很多事情可能身不由己,偶尔的争吵可以理解,但是只要对方动手,那么就要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俗话说,家暴有零次和无数次,一旦对方动手,那么就要决定立刻离开对方!
千万不要因为对方的痛哭流涕、真诚道歉而一时心软,也许正是自己的这次宽容将自己的人生彻底推上了不归路,在遭遇家暴的时候,要掌握好相关的证据,并且及时寻求家人或者警方的帮助,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总之,面对家暴,受害者应该勇敢站出来,只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才能彻底摆脱被家暴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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