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女子怀疑在广州地铁上被男子偷拍,对方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被称为“猥琐老头”“感觉不是第一次作案”,引发广泛关注。记者获悉,6月11日,当事男子在儿子邓先生的陪同下,来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该名女子从东莞赶了过来,正式向其一家道歉。
事件回顾
大叔自证未在地铁偷拍
仍遭曝光
6月7日,一名网友在微博发文称,“在广州地铁8号线拐角处站着时,被一名猥琐老头盯着看。我感觉他在偷拍,瞪了一眼,他放下了手机。他应该没有拍到什么,但是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就不用去维权了吗?感觉他不是第一次作案,如此娴熟的动作和大言不惭的表现,就有了视频里的故事。”
视频中,该名网友询问:“你刚刚是在拍我吗?你打开手机相册。”当看到对方相册中没有自己的照片时,她说:“小心一点不要乱拍别人。”
发酵升级
当事人儿子:不道歉就起诉
连日来,该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6月9日下午,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称,警方已经介入处理,因为是误会,双方当时已经和解。
6月11日,自证未偷拍的大叔的儿子邓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我爸在广州白云区的工地打工。那天他刚好休息,蹲在广州地铁上玩手机,戴着耳机听歌,离那名女生可能近了点,女生就怀疑他偷拍,要求检查手机。”
邓先生表示,父亲56岁,老实巴交了一辈子,平时不上网,也不会用复杂的智能手机,父亲没有开通微博,并不知道网上的舆论。直到警方关注到后,9日联系了其父亲和视频曝光者,了解实情后,“民警要求女生删除视频,双方达成和解”。“其实我爸并不知道视频传播意味着什么,他以为对方只是发到朋友圈或者短视频平台,删掉就没事了,也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家人。”
直到6月10日,邓先生在社交平台刷到了上述视频片段,才知道这件事,感到非常生气,并决定报警,“我们希望她能公开道歉。”
事件进展
涉事女子道歉
当事人儿子称“还会谅解”
6月11日,邓先生陪同父亲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当天下午,该名女子从东莞赶到了广州鹭江站派出所,与邓先生一家沟通协商。
“在派出所她一直在哭,在那哭了一下午,我们看着也不好受。”邓先生说,该女子哭着说学校里准备开除她,希望能取得邓先生和父亲的谅解。“她是大学生,我们是农民工,她的文化水平比我们高,犯了错我们应该给她一次机会。她(考上大学)不容易,希望学校不要开除她。”邓先生说,自己家只需要她能够在网上公开道歉就行,并不想让她退学或者赔偿,“有好多律师联系我们说可以免费帮我们起诉,但是我觉得不想再起诉她了,我们跟她说了只要道歉我们还会谅解,给她一次机会。”
11日晚,涉事女子通过其微博账号公开道歉:我不该在地铁上和您确认后依然在网络上随意散播视频,并对您本人形象进行不当描述。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我郑重地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深深的歉意。
律师
女子涉嫌侵犯大叔名誉权 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诽谤罪
事件中女子在大叔自证清白后仍在网上曝光其隐私信息,引来许多网友的批评指责,对大叔造成了伤害;而从另一个角度看,随着事态的发展,涉事女子自己也成为了网暴的受害者,其就读的学校、专业、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以及其个人社交账号都被“曝光”,有网友对其进行批评甚至谩骂。
就在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
“现实中经常发生网络暴力事件,引发社会关注。”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汤小花律师表示,例如针对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甚至造成他人“社会性死亡”。
汤小花律师说,网络暴力往往针对的是陌生人,而被害人的维权成本非常高,存在找不到具体侵害人、收集证据困难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提到,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诽谤罪定罪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受害者还可以依据民法典主张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汤小花说,该事件中,女子在视频中称这位大叔是“8号线地铁猥琐男”,还称其不是第一次作案等,目前大叔已自证清白。如果大叔确实没有这些行为,则女子系捏造事实,还在视频中公开大叔的长相,涉嫌侵犯大叔的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诽谤罪。就此而言,涉事女子应该给这位大叔公开道歉并取得对方的谅解,否则可能会被追究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汤小花律师说,女子在网上发布公开道歉信,大叔的儿子也表示“公开道歉就好,她还是学生,不想影响她太多”。事情以和解结束,对双方而言是一个比较好的结果。
“防止网络暴力不能‘以暴制暴’,虽然当事人删帖了,但其影响还在持续。”汤小花律师表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即使隐身于网络中,也不能触及法律红线。
评论
反诬大叔偷拍者道歉
希望真的能吸取教训
此前公众担心诬大叔偷拍的涉事视频给当事人造成的严重伤害,因为大叔的涉网不深而客观上可能有所减缓。但正因如此,也平添了更多心酸:那些身处互联网生存之外,或者对网络不那么娴熟的群体,不光是无法充分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现在也可能无法准确、及时知悉网络不实传播对其本人的伤害。
事实上,本案的被发现和引发热议,也有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的作用。如果不是公安机关的提醒、告知,那位一度在涉案女子主帖下被“网暴”羞辱的当事人,对其处境的知情程度可能更差。那些在网上失声的特殊人群,需要被打捞,更需要细致的人性化对待,社会治理层面尤其有必要考虑诸多妥帖、及时地帮扶。
与此同时,对于无端诬人清白、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搞网络审判的一方当事人,同样需要通过周全告知的程序,让其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恶劣程度,并对其行为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据涉事女子最新的致歉内容,其在“看到被转发后特别害怕有人网暴我或者阿叔,我就把视频关了”。试图以错误的信息发动网络侵害的人,也随时可能陷入被反噬的境地,此番地铁诬陷大叔偷拍的事情便是很即时的一个教训。
希望大叔及其家人“她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的善意被真的听到心里,也希望这次的教训真能给当事女子以及更多的网络发言者以警示。 综合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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