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通海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
被告人多次吃“霸王餐”的案件
法庭上
就被告人李某某
吃“霸王餐”的行为
公诉机关指控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隐瞒自己无力支付的真相
骗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
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某如何频吃“霸王餐”
2022年9月9日晚
李某某以自己请客为由
邀约朋友到秀山街道东大街一火锅店
消费了五百余元
期间
李某某的几个朋友陆续离开
李某某在结账时开始表现出异常
火锅店老板 杨先生:我们没有刷卡机,他说要刷卡机,我们拿刷卡机来又刷不出来,说微信支付扫这里,他说我们这个他扫不对,又用手机给他扫,还是扫不出来。
李某某在店里折腾了半个小时左右
一直不肯支付饭钱
火锅店的工作人员无奈之下报了警
最终
李某某的两个同伴分担了饭钱
根据警方调查
这已经不是李某某
第一次吃完饭试图逃单了
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民警 朱耀东:前后也有十多次至少,头几次我们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但是李某某在行政拘留以后并没有悔改的行为,甚至愈演愈烈。
2023年3月20日下午13点40多
李某某独自来到四街镇一火锅店
点了五百余元的菜品
随后声称自己要出门买烟
结果这一去就没有回来
饭钱也没付
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期间
李某某多次单独吃饭
或者以自己请客为名
邀约朋友在通海县秀山街道
四街镇、纳古镇的19家店铺
前后共计消费9154元
消费过程中
李某某以上厕所、外出买烟等
多种方式逃单
目前仍有
在17家店铺消费的8116元没有结清
法官提醒:“霸王餐”没那么好吃
由于李某某的行为已经涉及违法犯罪
此案经公安机关调查后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庭上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
被告人李某某无异议
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李某某:重新改造,出来后重新做人了。
法院审理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并结合本案被告人所具有的情节
和悔罪表现
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此外 责令被告人李某某退赔
被害人17家店铺损失人民币8116元
承办法官 代自辉:没有付款离开了,偶尔的一次,情节不是太恶劣,这种情况一般会按照寻衅滋事来处罚。那么逃单费达到三千元到一万元,在全国范围来看,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汲取教训,诚信为本。
转自:玉溪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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