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著名旅蒙商大盛魁商号宣告歇业。这一雄踞塞北200多年的商业帝国轰然坍塌。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之后的几年内,该号也曾费尽心机地进行复业活动,但终竟是落花流水春去也。1936年抗日战争前夕,大盛魁走完其最后的时光,以完全散伙而告终,从此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也有人称,其于1946年解散)。而今有些文章似乎从中发现了什么,将其美化成诚信经营的典范,但事实又是如何呢?
其实一些老呼和浩特市人对大盛魁多有诟病。他们常拿其对牧民的不等价交换做为一种调侃。《(呼和浩特)商业志》则对大盛魁的内部组织结构、经营模式以及兴衰沉浮做了较为详细的介绍和客观评价。
清代,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旧城)出现了大盛魁等三大旅蒙行商,其中以大盛魁财力最为雄厚和最具代表性。其有大小分号、联庄近20家,并设有自己的茶庄、绸布庄、钱庄、票号,号“半个归化城”。实际上从发家之初,大盛魁便走了一条捷径。这暂且不表。而其经营过程中,用今人的观点看,至少涉嫌“垄断”“不公平交易”等问题。
清咸丰年间,大盛魁总号从漠北迁至归化城。以归化城为基地,其从各地贩运来的货物,以及从漠北贩来的牲畜等货物都在此地集散和中转。由于大盛魁的贸易额在归化城的贸易总额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因此拥有了绝对的市场话语权。归化城市场上的几种重要商品,都由大盛魁来做开盘行市,如果该号的货物未运到,就必须推迟开盘。《商业志》由此认为,这体现了大盛魁的市场垄断性之一斑。
再说其对茶叶市场的垄断。《商业志》载,清代归绥(今呼和浩特市)的茶庄,只有牛桥街德品茶店一家,专售清茶、外府茶,亦售苏茶。偌大的一个归绥,缘何只有一家茶庄。据分析,这是由于大盛魁对塞北茶叶市场进行垄断性经营出现的怪象。其以雄厚财力,培育出包括从茶叶采购、仓储、运输到销售各个环节的完整链条,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成本,并利用其享有的某种“特权”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从而在很大程度对归化城主要是漠北地区的茶叶(主要是砖茶)市场形成一定程度的垄断或变相垄断。在此情况下,清代归绥只有一家茶庄,似乎也就不奇怪了。
另有文章称:清同治之前,山西庄(由祁县、太谷商人为主形成的商帮)独霸了“外路”——乌里雅——新疆(西营)的生意……所谓“独霸”,显然是“垄断”的另一种表述。
大盛魁以“放票”(一种高利贷)为主要业务。其商品经营范围“上自绸缎,下至葱蒜”,甚至还卖冻饺子。每年冬至过后,制作大量羊肉馅饺子,冷冻之后,作为春节应时商品运往漠北出售。日用百货是大盛魁的重要经营项目,其中砖茶、绸缎、生烟、布匹及哈达等产自各地的手工业产品销量最大、利润惊人。
以砖茶为例,《商业志》称,为适应牧民口味和方便运输,大盛魁和茶商协定,制作出物美价廉的“三九”砖茶。一块砖茶,在归化城,价值三钱多银子,运抵前营卖四钱多银子,这是一般旅蒙商的利润。而大盛魁赊给王府的砖茶,以每块五钱银子起算,为预防在议定限内涨价,事先提高为八钱。除去运费,一块砖茶至少有四钱银子的纯利润,其利润率在100%以上。
有资料称:旅蒙商起源于清朝康熙皇帝平定噶尔丹叛乱时的随军贸易。在当时草原交通闭塞的条件下,旅蒙商对牧民进行了不等价交换。
从《商业志》中了解到,在归绥的一些旅蒙商活跃于城乡牧区之间,通过低价买、高价出,索换高出原商品价值十几倍的畜产品。大盛魁对牧民采取春赊秋还的手段,价值一两银子的绣花哈达,赊期二年九个月,要牧民付出五十只棉(绵)羊还债。单个的旅蒙商更是“狮子大开口”:一匹马换一只烟嘴,一只棉(绵羊)换五合(盒)火柴等。
大盛魁是绽放于封建末世的一朵奇葩,与大清帝国的兴衰共浮沉。它的兴衰,有一定的必然性。在小农经济的背景下,其通过种种手段,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当洋货大举进入漠南和漠北市场之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大盛魁缺乏招架之功,最终一败涂地。不管怎样,它也许仅是一种特殊的商业现象(所以特殊,因为当时一些商人与官府有密切关系。以大盛魁为例,据《商业志》载,清代开了捐例后,其在北京、乌里雅苏台、科布多等处的座庄掌柜,都买了官衔;归化城总号的经理,买到了“候补道”的顶戴,相当于盟市级的官衔)。在看到其起到促进商贸流通的作用外,还应看到其另一面。以科学的态度对其开展学术研究,并对其成败兴衰给予客观评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归化城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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