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苏省的小玲近日与自己的亲舅舅对簿公堂,为的是拿回属于自己的百万遗产。2020年,小玲的父母被害身亡,年仅15岁的小玲被安置在了自己的亲舅舅家。自此,舅舅成了小玲的监护人。
但是,这三年中,政府发给属于小玲的2200元孤儿救助金,舅舅并未告知小玲。与此同时,小玲的舅舅以及舅舅的前妻利用小玲父母留给小玲的房子做抵押,借款共103万元。借款所得并未告知小玲,也未用于小玲的生活。如今已经成年的小玲决定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法院会支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因此,小玲的舅舅在履行监护职责期间,并未尊重小玲的真实意愿,私自处置其合法财产,严重损害了小玲的合法权益。法院判决结果也是十分给力的,一审判决小玲的舅舅与其前妻共同返还房屋价值130万元。小玲的舅舅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再次上诉,该案件目前正在二审中。
相信通过小玲的经历,很多已经为人父母的网友会感到担忧,怕自己出意外之后,自己的财产落到穷亲戚、恶亲戚手中。防止上述情况,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立公证遗嘱,通过公证的方式将遗产留给自己的家人。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的存在让占便宜的人付出代价,让受到伤害的人得到应有的补偿。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相信法律,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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