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前,继今日头条一篇《
渝北龙溪街道都在忙啥?阳光尚线小区成立业委会时间节点曝光!
》曝光后,重庆日报记者杨妮紫再次走进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街道办事处新牌坊社区居委会辖区的阳光尚线小区,跟踪采访后在重庆日报报道了《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社区北城阳光尚线小区——开放式小区各种问题重重引发业主不满 物业回复: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努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参见头条转发《
跟踪报道|重庆日报记者走进渝北龙溪街道新牌坊社区阳光尚线小区
应小区热心业主邀请,擅长指导业委会工作的重庆市业主服务中心组建执行执行秘书团队(业委会主任、住建专家、律师、媒体、社区工作者)深入该小区了解实际情况,《
阳光尚线|重庆市业主服务中心执行秘书团队走进渝北龙溪这个小区
本周星期三,头条一篇《
问计于民|阳光尚线成立业委会,渝北龙溪街道为啥被开发商挟持?
》,执行秘书团队发现小区基础硬件设施还不错,小区交付不久,设施设备还比较新,保安也很有精神面貌,小区为开放式小区,热心业主带执行秘书团队参观了地下车库,说就是日报记者曝光后,保洁通宵处理后才有今天的庙貌,保安等也明显变化,看来重庆日报和今日头条的监督还比较给力。
调研会上,业委会筹备组成员向执行秘书团队反馈了开发商给龙溪街道出的筹备成立业委会的若干难题,企图阻止小区依法成立业委会,包括:专有面积要求街道按小区建筑面积计算,电子投票要求街道只能使用住建委开发的电子投票平台、地下车库应计算产权面积、首次业主大会投票送达不反馈视为弃权等,经过座谈,执行秘书团队建议:大家要理性,筹备期间尽最大努力维护各方利益可以理解,开发商法律顾问是收费服务,向街道提出“苛刻要求”是开发商法律顾问的尽职表现,业主代表提出的诉求是争取业委会能成立,街道作为首次业主大会指导和监督机构,也有免责义务,现场给热心业主和筹备组成员反馈了折中建议:
1、专有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更符合法律要求,应予以保留和执行,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2/3业主参与率和面积参与率成为新的拦路虎和卡点,其中开发商未销售面积占比过大会严重影响面积参与率,破解的办法是严格执行《民法典》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法律明确面积为专有面积,其中《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权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为了明确法律定义,新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已明确载明专有面积(套内面积)。
2、《民法典》规定:物业小区属于业主自治范畴,召开业主大会(包含首次业主大会)属于自治民事活动,可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是否使用电子投票,使用什么电子投票平台可由业主选择,其中市住建委开发的“重庆市业主决策”并不是唯一选择,市面上还有市政府愉快办开发的“渝快码-社区投票”、市公安局开发的“警开办-社区投票”、第三方开发的“业主我当家”、“业主共管平台”等,法律上都没有禁止使用,最近渝北区人民法院裁决鲁能星城七街区业委会使用第三方“业主我当家”电子投票平台产生的业主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就证明了这点,因此,选择使用什么平台投票是业主的选择,开发商要选择市住建委的平台,业主也不应反对,最好的解决办法是筹备组同时开放,由业主自由选择。
据悉,业主反对仅开放“重庆市业主决策”的理由是,业主实名认证操作复杂,故意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平台采取“盲投”方式,业主大会召开期间包括街道、社区、业委会筹备组、业主都不知道邻居是否投票,志愿者扫楼跟踪无法下手。
3、地下产权车位应计入投票权,业主应尊重开发商的要求,法律并不禁止。
4、由于弃权票认定存在一定争议,如果开通了电子投票,业主参与投票难的局面将得到一定改善,建议业主可以放弃,尊重开发商提出的要求。
昨日,业主代表再向笔者反馈了一篇今日头条的报道:《
贯彻两会精神|渝北龙溪街道问计于民深入业主我当家开展实地调研
》,反馈龙溪街道工作人员,针对电子投票、业主实名认证等问题,主动深入企业问计,寻求破解办法,打开坐在会议室都是困难的局面,通过该文看出,阳光尚线开发商制造的困难,正逐一被各方破解,因此阳光尚线小区依法成立业委会也有望得到破解,笔者将继续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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