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1983年1月18日,广东汕头举行了1.7万人参加的宣判大会,他们即将在此亲眼见证一位贪官的死刑。

不久,一个头发凌乱,面容憔悴的中年男人被押了进来。他一进来,顿时引起了一阵骚动,大家眼里都闪烁着愤怒的光芒,有人甚至大喊:“处决大贪官!”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王仲案庭审照片

中年男人流露出了后悔的神色,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砰”!随着一声枪响,男人被枪决了,在场所有人都感到了大快人心。

而这个被处决的大贪官,便是原广东省汕头地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兼海丰县委书记、革委会主任王仲。那么,王仲是如何走上贪腐的道路的?

1927年,王仲出生于天津蓟县(今蓟州区)一户贫农家庭。1947年时,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50年时,王仲转到地方工作,参加土改后,担任了区委委员、区委副书记和书记等职。从1976年2月起,王仲先后担任了广东海丰县委副书记、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等职,同时兼任打击走私指挥部总指挥。

在工作的几十年里,王仲也曾为人们做过一些好事,然而,人性最是经不起考验,随着改革开放的到来,王仲在经济时代的浪潮之中,逐渐迷失了自我,他开始利用职权,搞生活特殊化。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王仲的腐败,从一台电视机开始。

自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申请从大陆到港澳探亲的,以及从港澳地区来大陆探亲的人日益增多。海丰县地处广东省东南部,毗邻港澳,与港澳交通便利,在港澳谋生的海丰县人数达30万余人。

因此,改开后海丰县前往港澳的人,一直都居高不下。1979年的秋天,海丰县红草公社有位广播员申请去港。当时申请的人很多,这个广播员想要尽快得到批准,于是到处找人帮忙。

后来在他人的介绍下,广播员认识了王仲,他多次上门拜访,久而久之就与王仲的家人搭上了关系。眼看时机已经成熟,在一起与王仲妻子陈巧兰的交谈中,广播员问:“家里有没有电视机?”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这广播员多次上门拜访,哪能不知道王仲家里有没有电视机,陈巧兰心下了然,回道:“没有。”广播员领会其意,第二天便主动送了一台17英寸的黑白电视机(当时价格约450元)给王仲家。

王仲看到这一幕后,并没有拒绝,而是想也没想地便收下了这份“厚礼”。王仲收到电视机后,很痛快地就把广播员的出港申请批给公安局,这个广播员因此得以提早前往香港。

不久,海丰县师范学校的一位老师,得知用点“厚礼”贿赂王仲,便可以让出港申请获得提前审批,于是他也找上门去,请求王仲帮忙批准一家五口去香港。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王仲面对这个老师的请求也没有拒绝,而是暗示他拿点贵重礼物来。隔天,这个教师就带着一台彩色电视机,以及一台收录机来到王仲家。王仲在收受贿赂之后,这位教师的一家五口,也很快获准去港。

尝到甜头的王仲,早已把原则抛之脑后,因此之后只要有人来找他“帮忙”,他便不会拒绝,甚至他还会自己主动去索要钱财。

一次,王仲探听到有一位港商的家属申请去香港,于是他亲自邀请这位港商的家属出来,表示要为其提前审批。最后,这名港商的家属果真提前拿到了审批,而王仲也得到了一台最新款的电冰箱。

后来,王仲又收受、索取了三个人的贿赂,计有电视机4台、收录机1台,再加上他之前收受的广播员、教师以及富商家属的贿赂,收受的赃物一共有电视机6台,收录机2台,电冰箱1台。

而王仲受贿后,都会把这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些东西转手卖出,然后将卖得的钱存入银行。而一步步走向腐败深渊的王仲,渐渐地已经不满足于收受贿赂了,他利用自己打击走私指挥部总指挥的身份,将魔爪伸向了那些被截获的走私物品上。

时间进入到1980年7月,当时海丰县正处于打击走私贩私的高峰期,每天都会有很多走私船被查获,那些被查获的走私物品,在汕尾镇堆积如山。

此前,为了不被人发现自己受贿的事,王仲总是称病在家休养,不过多出现在人前,然而在这个时候,平时经常“养病”的王仲,忽然之间腰不疼了,腿利索了,神采奕奕地跑到汕尾镇搞“视察”。

但这个“视察”到底是什么,明眼人都清楚。王仲来到汕尾镇,犹如来到了藏宝洞,在这个“藏宝洞”里,摆放着大批电视机等新鲜玩意儿,以及各式各样的洋货,五光十色,琳琅满目。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王仲如同西方的恶龙,两眼发光,钻入各个缉私货物仓库,想要什么就拿什么,最后用丰田车满载而归,贪婪的本性暴露无遗。

王仲落网之后,据警方查实,他在汕尾镇拿的东西,就有180多块手表、8台收录机,还有衣服、其他贵重药物,以及吃的玩的一大批。

在此期间,为了更顺利地拿到更多的走私物品,王仲挖空心思,开始把自己的家属安排到重要的工作岗位上。王仲的妻子陈巧兰,原来在潮阳县工作,后在1958年自动退职。

按照当时的政策规定,对这类人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重新安排工作。王仲便利用这一点,不仅为陈巧兰恢复原职务,还把她提升为县文化馆的副馆长,后来又将其调到汕头地区民政处工作。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另外,王仲还为他的几个子女都安排了工作,并且很快将他们转为干部,安排到政法部门工作,形成了一个所谓的“政法之家”。可是讽刺的是,这个“政法之家”一开始就是目无王法的:王仲抢私,他老婆藏私,他儿子贩私。

王仲的家就像是一个大型的贩私市场,各式各样的人进进出出,在王仲家进行私货交易,洽谈办理申请去港事宜,简直就是一个“犯罪之家”。王仲无比嚣张,但嚣张的同时,也会施放烟雾弹来掩盖自己的罪行。

但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仲带头侵吞缉私物资的行为,在海丰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走私活动愈发猖獗,根本得不到有效制止,进而导致许多严重事件接连发生,严重影响到民众生活,于是许多群众纷纷写信检举揭发。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收到检举信的上级机关立马派人去调查。1982年3月,广东省检察院以及汕头地区分院依法对王仲立案侦查。而中央得知这件事后,也十分重视。

邓公表示:“现在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能比的。那个时候,贪污一千元以上的是“小老虎”,一万元以上的是“大老虎”,现在一抓就往往是很大的“老虎”……现在的大案子很多,而且性质都很恶劣。”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因此邓公向各级部门指示,要“雷厉风行,抓住不放”!陈云也多次听取案情报告,先后派出100多人次的工作组调查此案。

工作组成员不敢糊弄,认真调查。面对调查,王仲态度十分恶劣,一直对检查院起诉的全部犯罪事实进行否定。

但不管王仲如何否定,证据就摆在眼前,他贪污、受贿的证据和事实均已被查明。经过调查发现,从1979年至1981年7月,王仲利用职权批准出港人员提前出境,从中受贿1.1万多元;从1980年4月到1981年8月,王仲侵吞缉私物资,总价值达到了5.8余万元,总金额达6.9余万元。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在20世纪80年代,人们的工资一个月才十几块、几十块,“万元户”就已经很了不起了,6.9余万元在那时可是一笔巨款,它相当于一位普通干部100年的工资收入,可以想象王仲的贪污腐败,有多触目惊心!

根据我国1979年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毫无疑问,王仲的贪污腐败情节尤其严重,因为他不仅侵吞了公共资产,还拒绝认罪,多次狡辩说自己没有犯法。王仲应当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判处无期徒刑还是死刑,还在讨论。

有一些人认为,王仲是个老同志,做过一些贡献,是不是不要死刑。陈云得知后表示,王仲贪污腐败,严重影响了对正在进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他带起了一个非常坏的风气,如果不进行严惩,那对党对国家的发展而言都是十分不利的。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经过讨论,1982年12月21日,王仲案宣判,判处王仲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3年1月17日,王仲死刑宣判大会在汕头召开。当人们得知王仲将要被执行死刑时,那是奔走相告,很快宣判大会上便聚集了万余人。

宣布执行死刑时,王仲面容灰败,瑟瑟发抖,走向刑场前,他对看护人员说:“你得记住,当了官千万不要贪,不属于你的东西,就不要伸手,伸手必被捉!”

这或许是死前忏悔,又或许是他终于知道害怕了,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贪污腐败就必须付出代价!

改革开放“反腐”首案:广东一县委书记贪6.9万,相当于100年工资

这样一个在当时影响力巨大的案件,随着王仲被执行死刑而落下了帷幕。后来,王仲案也被称为我国“改革开放反腐第一案”,因为他是改开后,第一个因贪污腐败被枪毙的县委书记。

虽然王仲案已经落下了帷幕,但是它的影响力是巨大的,不仅在当时警醒了一批人,在现在也依然发挥着告诫的作用。王仲案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便是领导干部犯了罪也不会网开一面,只有犯了罪便一定会得到惩罚!

声明:本文内容整理自网络,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投稿号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

(0)
上一篇 2023年2月26日 13:03
下一篇 2023年2月26日 15:04

热点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